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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護理理念及宗旨 |
護理理念
理念是行動的原動力,護理專業理念乃利用其全人服務全人的概念,本院護理科即運用護理專業知識、技術與態度提供其服務以滿足對象身體、心理、社會及靈性各方面之需求,它是人性、人本之照護具有個別性、整體性、連續性之服務,以協助對象達到恢復健康、維持健康、促進健康、預防疾病或不能繼續保有健康者在安寧中度過之目標。
由於專業、護理教育、護理業務的變遷,今日之護理工作,分工愈來愈細,唯有培養具有專業能力的護理人員,才能使病患獲得最高品質的護理。
宗旨
依護理理念以科學化及人性化的行政管理,使具有專業能力的護理人員能提供持續性、有效性的整體護理,以達成本院護理服務、護理行政、護理教育、護理研究的四個領域,最終目的是要提供服務對象高品質的護理,這才是護理實質的內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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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護理科組織系統圖 |

護理主任為護理科總負責人,下設一位任務編組副主任(護理長),負責臨床護理之督導、考核、教學等工作,下有十四位護理長,分別管理門急診、急診治療病房、慢性療養及護理之家病房、呼吸治療病房、急性精神科、慢性精神科、供應室、手術室、洗腎室、加護中心、產房、嬰兒室、市區門診等單位。另外在以任務編組方式組成護理品質促進委員會、護理教育委員會、感染管制組、社區健康中心等小組,組長由護理長或副護理長擔任,組員由各單位遴選資深護理師、護士擔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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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護理人員福利 |
> 薪資、休假、保險、國內外旅遊補助等,與公務人員同 。
> 員工餐廳供應三餐。
> 定期量製工作服與護士鞋。
> 凡住外縣市可申請借用單身護士宿舍。
夜班費---
1.一般夜班:大夜每天400元,小夜每天200元。
2.固定夜班:每月值相同之夜班15天以上者(二月份以14天以上論),大夜每天500元,小夜每天3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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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任用護理人員之資格條件 |
依據
奉行政院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新進醫事人員甄選作業規定辦理。
目的
使本院遴用新進護理人員,符合「醫事人員人事條例」之立法旨意,並結合本院之特性,適時甄選優秀護理人員,以提昇護理水準,強化服務品質。
遴用資格
須具「醫事人員人事條例」第五條及其施行細則第七條及第八條規定之資格條件者。
教育部承認之國內、國外護理學校科、系畢業;具行政院衛生署核發之護理師或護士證書,且曾於國內執業當地衛生局執業登錄滿一年,服務成績優良者。
甄選作業方式
由本院依護理人員甄選作業規定,上網(人事行政局)公告徵才,辦理公開甄試。
上網公告時間,最短5日,網址:http://ca.cpa.gov.tw
依資格審查合格者,擇期通知來院參加面試及專業測驗,擇優錄取。
甄試錄取名單提報本院人事甄審委員會審查後,簽請首長圈定,陳報輔導會建議遴用。
ps:應考人如為現職人員,經甄選錄取者,由本院指名商調任用,其服務機關未能同意過調者,不予遴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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